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面试地点: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海省西宁市礼让街23号,地图和乘车方式见附件4)。
联系电话:0971-8231567。
(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对上午8时5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2.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的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我局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3. 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 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并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