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民航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局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认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需于2011年2月18日前进行面试确认,届时,未进行面试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面试者,请提前告知我局。对于进入面试的考生在确认参加考试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最迟必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把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面试确认方式:
1、 发送本人确认参加面试的声明至:
FAX :0891-6216105 E-MAIL: tyscu@163.com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勇 0891-6216104,15089054737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2月25日(周五)、26日(周六)、27日(周日)三天进行,并分别于面试日上午09:00、下午13: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考试安排分别于面试日上午08:30、下午13:00进入候考室(按照指示标记进入),并由面试组查验面试考生的相关资料,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截止面试日上午08:50、下午13:20不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见指示标记)。
详细地址:四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喇叭口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详情可咨询028-85702505),方位地图见附件2。
三、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审查和笔试成绩等有关情况,确定朗卓等35人为此次我局招录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现有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在体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录用计划与体检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月28日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专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背景调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等)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待业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证明材料,背景调查(无犯罪记录证明)。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份。
2、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5张、二寸彩色照片3张。
3、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前一日16时前到面试地点报到。
5、住宿事宜。面试考生自行安排住宿。我局驻成都办事处有少量客房,住宿标准为50元/天,费用自理。
6、此次招聘职位为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在报到前请准备好运动装等测试用品。体能测试与面试同步进行,即参加2月25日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5日下午进行体测,参加2月25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5日上午体测;参加2月26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6日下午进行体测,参加2月26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6日上午体测;参加2月27上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7日下午进行体测,参加2月27日下午面试的考生于2月27日上午体测;体测时间于每天早上10:00(下午14:00)进行。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