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二。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8日-3月2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13:3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下午13:00。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324号(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对门)。面试考生可乘坐7、107、123、152、502、801路车在“高升村南站”下车。
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于2011年2月27日,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地点为: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长沙税务培训中心)行知楼。(详细地址同面试地点)。为避免造成拥挤,已将所有招考职位分成两组,分别于上午和下午进行资格确认,请考生对照自己的报考职位代码前来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三)。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将于201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准考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7.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报考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必须提供户籍证明资料(如:户口本等)。具体要求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31-84912477。请入闱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并将《面试确认表》通过传真发送到0731-85555299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okai727@163.com(面试确认表格式见附件四),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并请保持联系电话通讯畅通,便于我们及时与考生联系。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如有更改,请及时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更新资料。
3.面试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www.hntax.gov.cn)。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