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人员须知
1、以上考生于2011年2月20日前电话确认面试信息,未按时确认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2010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考生于2月25日8:30分前进入候考室(二楼201藏式会议室),当日上午8:50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慧桥东侧路北,安徽大厦对面)。乘车路线: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运通110、运通113路公交车,安慧桥东站下车;或乘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马路对面即到。
4、联系电话:010-64937308 010-64892391
联系人:刘斌 邱艳华
三、资格复审
1、参加面试的人员2月25日8:30到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均需注明是否为中共党员,以及所在单位(学校)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电话。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
4、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5、已获得的大学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小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7、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上述材料,除原件外须提供复印件1套。
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定于3月初统一组织前往规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