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和体检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3日(星期三)全天面试。
上午8:30进入侯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00进入侯考室(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1104会议室;
候考地点:珠江水利大厦1102会议室。
三、体检和考察安排
体检安排在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珠江水利大厦集中乘车。参加体检人员为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体检由我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进入侯考室后,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
1.报名登记表1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2.已获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
3.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 系 人:何宝明、张广燕
联系电话:020-87117420、87117770
传 真:020-87117420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