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我局就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2011年1月16日公布的国家文物局面试人员名单及2011年1月26日公布的调剂人员名单为准(各职位面试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4日上午9:00开始。
三、面试地点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原则
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产生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构成;其中,外事处岗位面试成绩包含英语口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面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20日前,将确认参加面试的回执,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wugang@sach.gov.cn,邮件主题:报考职位名称 +姓名,邮件内容:我确认参加国家文物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报名序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二)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人事处。考生随意放弃面试资格的,我局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2月2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请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学习、工作经历,要求信息准确,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学历、学位及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复印件。
5、其它有关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②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我单位同意后,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③待业人员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待业证明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人事司人事处,邮编:100020;
(五)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面试报到时请携带以上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1年2月24日上午8:30分前进入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未按时到达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现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认定与处理;
(八)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010—5988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