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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待)业证明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同志,身份证号×××,其户籍在×××,现系失(待)业人员。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辞职或离职人员如有辞职或离职证明请一并提供。)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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