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6日14:30-16:00到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701房间)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韶山南路)326号,乘长沙市公共汽车的到湖南女子大学南院(红星村南)站下车。
(二)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 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 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5. 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单;
6. 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与公务员考试报名同底版);
7.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人事教育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须出具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含入党时间、地点等)。
(三)有关要求。
1.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照片,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综合成绩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一)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百分之五十,综合成绩于2011年2月27日17时前在湖南省地震局办公楼1楼大厅和湖南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二)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 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或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达到面试平均分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为减少外地考生往返长沙次数,2011年2月28日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2月28日8:00前到湖南省地震局办公楼1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检查前空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面试、体检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由我局承担。
(二)如有变化,将及时在湖南省地震局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三)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乘车路线:
(一)乘火车
长沙火车站乘7路、107路公共汽车到湖南女子大学南院(红星村南)站下车即到。
(二)乘汽车
汽车东站:乘502路、临103路公共汽车到湖南女子大学南院(红星村南)站下车即到。
汽车西站:乘17路公共汽车到湖南女子大学南院(红星村南)站下车即到。
汽车南站:乘502路、152路、147路、107路、102路、7路、17路、123路、801路、临103路公共汽车到湖南女子大学南院(红星村南)站下车即到。
联系人及电话:操新安 0731-85642511
湖南省地震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