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材料邮寄、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分数 |
480132542408 |
秦少强 |
0501480001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106.7 |
480141034309 |
王文波 |
0501480001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106.7 |
480141034319 |
翟琳[栎] |
0501480001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106.7 |
480141034321 |
尚强立 |
0501480001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106.7 |
480141034409 |
张磊 |
0501480001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106.7 |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1年2月18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电子邮箱:hncbjlrc@163.com。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1年公务员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报考信息。
3、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1年2月18日17:00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1)。
4、考生面试确认后,应积极主动配合招录单位按时邮寄面试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等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影响面试工作的,我单位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备案。
三、关于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1年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人事处,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并电话确认。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