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2011年2月22日14:00前须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江西储备局劳动人事处,证明材料供资格审查使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英语水平证明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4)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明。
(二)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准考证原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3)“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明;
(6)英语、计算机证书和有关奖励原件;
(7)待业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8)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五、体检和考察:
实行等额体检和考察。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3倍(含)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其它
(一)请自行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世华、苏 伟
联系电话:0791-626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