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确认
我局将根据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17日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逐人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亦可主动联系进行面试确认。考生联系电话有误且未主动联系我局而无法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2天前告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会将该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二)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11:00前到山西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已毕业人员)、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凡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
四、考察(体检)人选产生原则和办法
1、原则和办法: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如在考察或体检阶段,第一人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将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 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面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如携带通讯设备而未上交者,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二) 在面试前,考生要签订保密协议。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三) 面试前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四) 考生面试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 联系人:王新建、裴晋清、李锐
联系电话:0351-7074943、0351-7040346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