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2011年2月25日下午14:00
地点: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103房间
资格复审内容: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原件(社会在职人员);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4、报名登记表;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和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6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天坛饭店对面,距天坛公园东门约1千米,乘坐34路、35路、36路、41路、60路、743路、957路等公交车在体育馆路站下车即可)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为1:1。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定于2011年2月28日上午进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请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时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情况我们将记录在案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人:吴绍猛,电话:010-87182835
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