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由于自身原因放弃面试,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顺序,递补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信息如下:
姓名 |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线 |
曹 正 |
478136051610 |
0501478001 |
物资管理处科员 |
103.3 |
请以上考生查看我局《关于2011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
联系人:陈世华 苏伟
联系电话:0791—6264021 传真0791—622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