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
1、人选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根据录用计划中确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报考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人选产生办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合成成绩,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进入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安排将在我部考录网页(http://www.mfa.gov.cn/chn/pds/wjb/gbclc)上公布。
2、时间、地点和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将于2012年1月中旬在北京集中进行。
专业科目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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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考试科目 |
外交业务类 |
地区业务司 |
英语一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英语测试(笔试)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英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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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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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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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笔试) 外语测试(笔试)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外语测试(笔试)均采用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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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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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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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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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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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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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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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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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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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技术类 |
行政司 |
建筑学 |
专业测试(笔试) |
工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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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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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司 |
财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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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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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管理 |
全体考生均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笔试)。
3、准考证:考生在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时,须携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届时登录我部公务员考试确认系统进行确认并下载)、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工作证(在职人员还需在考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综合成绩比重:
1、除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外的所有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2、日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和非通用语专业科目初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和考察:我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北京统一组织体检并进行后期考察工作,同时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录用信息请及时通过我部考录网页进行查询(http://www.mfa.gov.cn/chn/pds/wjb/gbclc)。
(二)我部考录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5965185(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下午5:00)。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的考生如需了解有关情况,欢迎来电咨询。
外交部干部司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