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邮寄及面试所带相关材料
(一)邮寄材料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办(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1寸照片3张(报考时提供的照片)。
2、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
4、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和学生证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信息时间相符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国外大学授予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大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综合司人事外事处,邮编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2012年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对于及时寄达且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我们将不另行回复或退还。
(二)面试前携带材料
面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1、身份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原件。
2、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考生带党员证明(组织部门盖章有效)。
3、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
(三)有关要求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我们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告国家公务员局,由其进行处理。
五、考场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A座。可乘1、21、65、68、78、99、308、320、337、728路等公共汽车到木樨地西站下车,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或乘32路公共汽车到茂林居路站下车;或乘地铁1号线到木樨地站下车西北口出站,沿茂林居东路向北200米至玉渊潭南路中国水科院大楼A座。
联系电话:010-88659818 88659718
联系传真:010-88659862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如放弃参加面试,请提前告知。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