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时间、地点
招录职位 | 职位代码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注 |
办公厅秘书处 | 0401001001 | 2月22日 (周三) |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 | 请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原件,于考试当天8:15前到考试地点报到。 |
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 0401001002 | |||
城乡规划司规划管理处 | 0401004001 | |||
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住房改革处 住房改革处 | 0401002001 | 2月23日 (周四) | ||
住房保障司公共住房处 | 0401003001 |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施工安全监管处 | 0401005001 | |||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综合处 | 0401007001 | 2月24日 (周五) | ||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督察管理处 | 0401007002 | |||
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计处 | 0401008001 | |||
人事司直属人事处 | 0401009001 |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总机号码:010-58329999
四、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0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
五、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
1、考生报名登记表,须贴本人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待面试时再提供报名推荐表。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