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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02-07 10:33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三、面试时间、地点

招录职位 职位代码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备注
办公厅秘书处 0401001001 2月22日 (周三)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   请携带公告中要求的材料原件,于考试当天8:15前到考试地点报到。
办公厅宣传信息处 0401001002
城乡规划司规划管理处 0401004001
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住房改革处 住房改革处 0401002001 2月23日 (周四)
住房保障司公共住房处 0401003001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施工安全监管处 0401005001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综合处 0401007001 2月24日 (周五)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督察管理处 0401007002
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统计处 0401008001
人事司直属人事处 0401009001

  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

  总机号码:010-58329999

  四、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0日17: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

  五、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3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机关人事处。

  1、考生报名登记表,须贴本人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待面试时再提供报名推荐表。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卡复印件。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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