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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2-02-07 11:32  国家公务员局 点击: 载入中...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进行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编为100801。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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