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考政策研究处的考生,需提交在省级以上社科类刊物上发表过的2篇署名文章。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2、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考生面试期间费用自理。
请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 波(010)58336373、58336320,13581972343
谢 敏(010)58336373、58336320,13366835971
特此公告。
黄埔军校同学会
2012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