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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12-02-08 09:21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3、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安慧桥东,安徽大厦对面)。乘车路线:乘939、740、944、753、944、386、379、406、408、419、479、656、658、运通110、运通113路公交车,安慧桥东站下车;或乘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西北口下车。

  4、联系人:刘星,刘石泉,联系电话 010-64892391,64937308。

  三、资格复审

  1、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月26日8:30前到候考室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学校)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电话。待业人员须提交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4、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

  5、已获得的大学本科起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7、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信息不符或提供关材料不实、不全的,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9、如面试考生个人放弃面试资格的,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否则我单位会将考生信息提供给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201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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