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并已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上公布。参加我局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5日上午和下午,每个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一。
三、面试地点
广西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地址:南宁市金州路24号(乘车路线详见附件二)。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14日17时30分前致电我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类人员我局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如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将视为“无故放弃面试资格”,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4.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
5.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如学历学位、职称、会计资格证书、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发表文章等);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缺少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