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要求
1.面试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在每场面试开始前进入候考室(国检大厦23楼),上午8:30前、下午13:00前进入候考室。上午8:50前、下午13:2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个职位派1名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面试区域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2.参加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备复查。
3.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需按照要求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我局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考官组面试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并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2.当天全部面试结束后,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请考生时刻保持关注,并保证手机畅通。2月24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填报考生面试成绩,并在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xmciq.gov.cn)公布。
3.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生。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按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的项目。
2.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
3.考生有特殊情况(如女生生理期的),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
4.体检考生需随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请自备体检费。
5.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宜
1.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方式:
电话:0592-5675972、5675758 传真:0592-5675739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18号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检大厦1908室
2.本次面试不收取面试费用,但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3.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函
3.放弃面试声明书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