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体检和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为1:1。
五、 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赵瑞娟 张宇博
电 话:0431-85607146、85607147
附件:具体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