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请于面试资格复审时带齐,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邮箱地址为:gwy@mail.castc.org.cn。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邮件内容为:我确认参加中国民用航空局×××职位的面试,手机号:×××。无法上网的考生可用电话通信或纸质传真方式与中国民航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联系,确认本人是否参加面试,联系电话为010-64481107、64481103,传真为010-64481130。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我局将按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补充人选。
4、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及面试考场;已经携带的,请在进入候考室前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5、参加面试的考生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体检与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将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考生没有达到当天平均分的,该职位取消录用。
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五、为使报考民航局机关的考生及时了解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情况,我们将同时在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中国民航人才网(www.caacrc.com)上发布有关通知、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中国民用航空局人事科教司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