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12年我局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确认
我局于公告期间按照考生报名时登记的电话逐人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亦可主动联系进行面试确认。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12年2月22日下午4:00(北京时间)前到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所有考生)、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和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所有考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报名登记表壹份;
6.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与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照片同底版)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
凡有关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