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严格按照综合成绩
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实行等额体检。如果首位人选体检不合格,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减,进行补充体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体检时间安排在2月24日上午进行。面试后收
到体检通知的考生于2月24日上午8:00准时到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
(四)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按照体检人选产
生的原则和办法,经过体检合格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
(二)考察的人数与录用人数比例:按考察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考察。如果首位人选考察不合格,再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减,进行补充体检与考察。
八、联系方式
(一)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
联系电话:024—23461728,024—23467951。
(二) 局收发室电话:024—23462109。
辽宁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