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如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准考证
4、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或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待业人员)
5、报名登记表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
7、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复印件
8、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除同意报考证明),不得参加面试。
六、其它要求及事项
(一)考生面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我们将把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处理。
附件:路线图
在哈尔滨火车站龙门大厦前乘32路公共汽车到安宁街(或市人力资源大市场)站下车即到。
说明:在起点龙门大厦一侧乘32路公共汽车至安宁街(或市人力资源大市场)站下车即到。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