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事项通知
1.所有考生必须于2月21日下午2:00—5:00,到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
2.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和考生档案情况,加盖公章。如资格审查时提供确有困难,请提前与我局联系,经我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3)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原件复印件。
(5)公共科目准考证
(6)考生报名登记表
(7)报名时彩色照片1寸,3张
(8)待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者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联系人、电话,加盖公章)
(9)有关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10)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装在一个大信封内,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后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后两日内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5.体检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进行。考察按照该职位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6.考生参加面试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祝考试顺利!
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