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辽宁省气象局将通过网上填报面试成绩,考生可在面试两天后到辽宁省气象局或上网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与招录计划比例为1:1。某职位面试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应于2月23日上午7:50分到辽宁省气象局办公楼前厅报到(早晨禁食禁水),费用自理。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体检费用减免手续。
3.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根据同职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考察人选与招录计划比例为1:1。
辽宁省气象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