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民政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按不同职位分别进行。
二、面试资格复审
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点: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3号楼一层多功能厅。(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东华门站、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乘地铁一号线王府井或天安门东站、五号线灯市口站下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位认证书;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考生,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要求见2012年1月18日发布的《民政部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以上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