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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铁道部
2012-02-17 14:12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四、报到时需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2.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4.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5.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现职务任职通知和证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事通知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6.贴有照片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为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

  8.报考定向职位的四类考生,同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应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缺少上述材料或经审核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进行面试确认。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2天告知我部,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放弃面试不提供书面声明或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2.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3.根据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面试结束后,按照本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本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对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比例低于1:3(不含)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刘舜尧、丁力;联系电话:010-51891182、51841641。

  铁道部公务员招录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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