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到所需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准考证、贴照考生报名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2寸彩色照片1张;(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要原件,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还需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地点和考场,已携带的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法
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现有岗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安排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2月22日下午下班之前通知考生是否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2月23日上午8:30。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之前要求空腹,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霞
联系电话:022-23370161
天津市气象局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