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延缓派遣毕业生、社会在职、待业人员、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需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学历需另附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
9、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需准备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需准备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准备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4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五、资格复审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我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有关考生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的原则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体检安排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在杭州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规定标准收取。
八、其他事项
1、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做好相应准备。
2、已阅知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考生,请在2月17日前与我关联系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 0571-86666660、86666467、86666183。
3、考生在杭州面试期间,请自行合理安排食宿,注意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