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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进入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选如下:
请递补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月6日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系统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做好面试准备。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991-2681311 0991-881219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面 试 袁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