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娱乐本无罪,在日益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在审美情趣上变得更加开放和包容,本不是一件坏事。然而,当商家争相拿钱邀请一个自闭症病人、一名刚结束流浪的乞丐“犀利哥”出席走秀活动时,却大获成功;“宝马女”马诺、“豪宅女”朱真芳们越来越成为电视荧屏上的主角;深陷不雅照片、视频的漩涡中的“兽兽”们不仅能安然脱身,反而借机上位更加走红。这些已经给人们敲响警钟:有些人追求的不再是光明、正当、高尚的美,而转为对离奇、低俗的人与事的热烈追逐。并且,这种审“丑”的潮流已经从网上走到网下,从“个人作怪”走向“机构运作”,从“话题”变为“现实”。
观众们热捧、追随这些所谓的网络红人和娱乐事件,暴露的是现代人精神真空和价值虚无的一面。除了疏于提醒人们在尽情享受娱乐大餐的同时应当谨防其危害之外,媒体在这股潮流中的“越位”与“缺位”似乎更值得关注和深思。
6.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6月12日通报,总局6月2日和8日先后下发管理通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通知要求,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不能由演员、模特、节目主持人、“富二代”、“成功人士”等身份的嘉宾占据荧屏;不得选择社会形象不佳或有争议的人物担当主持人;不得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展示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
“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要把好嘉宾关、主持人关、话题关、内容关、审查关、播出关。”在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文件中明确指出,节目要有助于展现嘉宾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择偶观念,不得设计出位环节。所有交友类节目均不得现场直播,要严格执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制度,对有问题的内容和错误的观点必须删除。
广电总局要求相关电视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精神,认真做好节目预案、环节设计、嘉宾选择、话题引导和播出审查等工作,切实办好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婚恋观。”
“广电总局的通知规定得十分到位,来得很及时,”不少观众说,“如果电视台只为收视率,放弃媒体责任和道德底线,用越来越大胆的言论挑战观众的极限,相亲节目即便不被广电总局叫停,也会被观众无情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