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国家公务员 > 申论辅导 > 申论热点 >
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婚姻法新解
2011-10-08 08:53  华图网校 点击: 载入中...

  拒做“亲子鉴定”将败诉

  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火爆,孩子的亲缘认证往往牵涉一个家庭的稳定。如果一方无理由地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法律将支持另一方的诉求。

  条款

  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解读

  俞里江副庭长和马忆南教授都认为,现在的亲子鉴定已很成熟,准确率高。实际上,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都是这样做的,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指导案例也始终在贯彻这一精神,但一直没有明文规定。司法解释(三)把司法实践确定成文了。

>>2012国家公务员笔试必看课程 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优惠套餐A:全科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表情:
匿名

最新评论

2011年公务员考试课程表
华图网校命中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 合作加盟 | 媒体关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网址导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38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