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转变政府职能 服务型政府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行政问责机制 加强政风建设 加强社会管理
【背景链接】
责任政府是指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能够积极地对社会民众的需求做出回应, 并采取积极的措施, 公正、有效率地实现民众的需求和利益。责任政府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选择。责任政府包括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标准表述】
[权威论述]
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对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温家宝
[原因]
华图专家总结导致我国政府责任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受传统文化影响,行政人员的责任观念尚未完全树立。
由于传统文化和人治观念的影响,广大群众还缺乏公民意识、权利观念和平等思想,而政府官员也习惯于以言代法,搞一言堂,权大于法。在这种情况下,“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多地停留为一种行政格言。行政人员自身缺乏责任感与服务意识,责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无法落实到现实的行政活动中。
二是对行政机的监督力度的弱化导致政府责任缺失。
建立各种监督制度,构成全面的监督网络,这是建构责任政府的督促机制和制衡力量。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这在理论上具有责任体制之框架。但是,华图专家认为长期以来,中国的政府管理体制往往是对执政党及其政府负责的,对行政机关渎职、失职的责任追究往往很难落实。同时,对“权力一把手”的制衡乏力导致政府责任缺失。由于国家法制不健全,政府管理的程序化程度不高,政府决策的随意性明显,政府管理中“书记第一”的决策体制容易导致权责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