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还需要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1、从社会公正的高度看待和谐劳动关系问题。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的保护问题是社会公正最基本的内容之一,是社会公正题中应有之义。显然,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就必须重视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问题,重视劳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重视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2、进一步激活工会的潜能。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工会的主要职能应当是,工人(雇员)通过工会组织,通过集体谈判方式维护并改善自己的劳动权益和劳动条件。我国的工会组织有着比较重要的社会政治地位,所以,工会组织进一步发展,同市场经济相适应,那么其潜力就可以被极大地激活,从而能够有效地扮演着维护工人(雇员)基本权益的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3、注重雇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我国雇主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必须有效地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独立性。雇主组织应当符合雇主的合理利益、有着特定的职业化诉求和行为。雇主组织既不能一切皆按政府的指令行事,也不能被某个资本拥有量较大的企业主所操控。二是自律性。雇主群体的主要职能是创造社会财富,此外还应担当必要的社会责任。要做到这一点,雇主群体必须有着一种内在的约束体系,即自律性。这种自律性应当通过雇主组织制定的行规为全体至少是大多数雇主所认同和接受。三是公正性。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社会各个群体都应当依照自己对社会的不同贡献,获得各自在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恰当合理的位置。
4、形成有效的集体协商制度。在劳动政策当中,集体协商制度是一项基础性的内容。集体协商制度对于形成公正合理的和谐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一制度,借助工会的力量,同雇主一方进行平等的谈判协商,从而形成一种能够为自己接受的、公正合理的劳动保护政策。
集体协商制度对我国现阶段的工人来说显得尤其重要。我国的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劳动力过剩压力,劳动力价格有时容易被人为压低,劳动者在劳动待遇的争取方面处在一种不利的地位,加之工人的文化水准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的维权常识,往往不懂得使用必要的法律工具来维护自己合理的劳动权益。如果没有有效的集体协商制度,我国的劳动关系必定是不公正、不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