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学校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11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2、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博士或要求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岗位以及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岗位,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适当降低比例。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人事劳资处教学办公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crsc@163.com)。
③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
此外,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核方式
由学校人事劳资处与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名),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试讲及实践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面试以答辩形式从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测试及工作态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试讲要求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占20%,试讲成绩占80%。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或网上公告,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将会提前通知。
(六)体检
由学校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劳资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发干部商调函。
六、聘用及待遇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来校手续之前,须提供所聘岗位要求取得的学历及学位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
(二)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工作报到后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执行。
七、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受聘到学校省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6万元,受聘到校级重点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5万元,受聘到一般学科专业的给予安家补助费4万元;提供工作用电脑1台以及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
2、“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教授,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等人员,安家补助费和教学科研条件建设经费等相关待遇可面议,如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学校可协助解决。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
邮编:150050
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网址:http://www2.hljit.edu.cn:8088/rl/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车承军,(0451)88028900
尹阿卓,(0451)88028905
电子邮箱:hgcrsc@163.com
监督电话:(0451)88028205(校纪检委)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劳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