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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黑龙江省住建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011-08-31 09:48  黑龙江人社厅 点击: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1、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联系人:申老师、暴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915599、(0451)85915717

  2、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60号

  邮政编码:150080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348197

  3、黑龙江省住建厅教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8号

  邮政编码:150001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1)53621313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所报岗位报名资格。网上资格审核结束后,再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外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称证和其他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1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省级项目办公室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方式详见附件一)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确认后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笔试将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任教师需参加笔试的按照不超过5: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

  2、试讲。

  (1)试讲只针对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考专业自行准备,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

  (3)试讲满分100分。

  3、面试。

  (1)面试在笔试(和试讲)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侧重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的考察。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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