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按管理类岗位和专业类岗位划分。均采取闭卷的形式。
管理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独立成卷,各以百分计,总分为2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专业类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专业知识》,两科独立成卷,《综合知识测试》满分50分,《专业知识》满分150分,总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
《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1)政治理论知识(参考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知识);
(2)思想道德修养(参考范围: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等);
(3)法律知识(参考范围:法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基础知识);
(4)公文写作知识(参考范围:公文的种类、格式、撰写等基础知识);
(5)国际国内时事(参考范围:2010年以来发生的国际、国内大事)。
本次笔试由区人社局聘请有关专家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卷、统一时间发布成绩。
笔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成绩并列,则按并列成绩相应增加参加面试人选数量。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管理类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专业类主要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资格确认: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簿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资格的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由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人社局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四)审批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区人社局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1:招骋计划
附件2: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