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计划相同或相近的;
(六)无违纪行为及不良表现的;
(七)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具备以上条件的越多者,优先录用。
五、相关待遇
(一)政治待遇
引进的毕业生经过半年实践锻炼,从中选拔特别优秀者挂职到乡镇任乡镇长助理或到委办局任助理。挂职期间业绩突出的可破格提拔为副科级干部。
(二)经济待遇
1、引进的毕业生试用期间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引进的毕业生在大同区购房时优先享受房改补贴。
(三)生活待遇
1、引进的毕业生到岗后,结婚前由区政府或用人单位提供住宿场所。
2、引进的毕业生结婚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待遇,凭车船票报销往返路费。
3、引进的毕业生享受每月400元的婚前伙食补贴。
六、引进管理
引进的毕业生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落事业单位编制。引进的毕业生在区属单位服务满五年方可向区外流动(但五年服务期内如遇招考公务员等重大考试,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区领导批准,可以报考),不满五年的,取消上述待遇,并退回各种补助资金。
七、引进办法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各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或参加各院校组织的招聘会,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2、有意向的毕业生可以打电话(0459-6165505,13836971072)商谈或将本人简历发送到大庆市大同区人社局电子信箱(dtqrsj1@163.com)。
大庆市大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