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的有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根据考生有效成绩的高低,分专业按招聘人数和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五、聘用及待遇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分配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少为3年。
六、其他
(一)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参与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此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原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四)24小时监督电话:0371—67692623
24小时政策咨询电话:0371—67692991、0371—68556528。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