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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面试辅导:面试的十二种高级错误
2011-10-28 13:41  未知 点击:

  四、慷慨陈词,却举不出例子

  应试者大谈个人成就、特长、技能时,聪明的面试官一旦反问:“能举一两个例子吗?”应试者便无言应对。而面试官恰恰认为:事实胜于雄辩。在面试中,应试者要想以其所谓的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等取信于人,唯有举例。

  五、缺乏积极态势

  面试官常常会提出或触及一些让应试者难为情的事情。很多人对此面红耳赤,或躲躲闪闪,或撒谎敷衍,而不是诚实的回答、正面的解释。比方说面试官问:“为什么5年中换了3次工作?”您有人可能就会大谈工作如何困难,上级不支持等,而不是告诉面试官:虽然工作很艰难,自己却因此学到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六、丧失专业风采

  有些应试者面试时各方面表现良好,可一旦被问及现所在公司或以前公司时,就会愤怒地抨击其老板或者公司,甚至大肆谩骂。在众多国际化的大企业中,或是在具备专业素养的面试官面前,这种行为是非常忌讳的。

  七、不善于提问

  有些人在不该提问时提问,如面试中打断面试官谈话而提问。也有些人面试前对提问没有足够准备,轮到有提问机会时不知说什么好。而事实上,一个好的提问,胜过简历中的无数笔墨,会让面试官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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