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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点:“不能骑车去开会”
2012-02-08 15:43  人民网 点击: 载入中...

   关于配车的范围,是不能以级别为标准的,比如县长是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能配车,但是也不能让县长骑着自行车到处去开会、检查和应急。所以要考虑公务的情况,根据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综合考虑,而不以级别作为标准。(2012年02月06日中国经济周刊)

  这段话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三公问题的一个观点,笔者深为赞同。其实三公消费有很多是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的,作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如果没有三公行为的发生,其效率是值得质疑的。这位所长的举例,就是一个很鲜活的道理。

  这个观点可能会引来一些质疑,为什么干部开会就不能骑车去,过去年代还有徒步去开会的,这都是事实,基本点就是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行政效率的要求不同。三公消费是政效率提高的一个方面,问题是处理好三公消费和行政效率之间的平衡,不然三公消费成为既得利益者的灰色消费,甚至腐败消费,这才是问题的焦点所在。

  解决这个问题,一靠制度,二靠官德,三考监督。好的制度让坏人做好事,但是不好的制度也能让好人做坏事。就比如公车配备,我们目前的制度制定者是从什么角度出发的?是职位?还是效率优先,客观上上恐怕是前者,因为我们的制度规定的是职位高低配备不同档次的车辆,但是不同档次的车辆,在效益上的体现。没有在官职上的体现明显。

  按照管理层限,基层干部管理的层级少,但是范围广,遇到的问题具体而琐碎,效率对他们来说是第一位的,更何况基层干部面临的道路通行情况,远远没有哪些身居大中城市的优越,按理来说他们的交通工具更应该注重效率和舒适才对,可是现实相反,越是需要的地方,反而越是简陋,这不能说是制度的不完善,而不完善的制度必然带来执行上的千差万别,对公车消费的质疑,很大一部分不近情理。

  三公消费有其合理性,但出现的问题很多,不是消费本身,而是消费者在不合理的制度下的不合理消费,使得三公消费成了冤大头,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健全制度,当务之急而是要解决制度的透明和公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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