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09年度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招考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为抓好全市公务员招考进入面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从5月22日至5月26日截止
二、报考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职位计划录用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其中,同职位并列第三名的一并列入)。(已发各单位)
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要求
1、资格复审责任分工:
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统一实施
报考市直机关单位考生由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村(社区)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县市区机关和乡镇机关考生由县市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考单位,要立即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应核实的内容:
(1)证明材料
(a)应届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b)其他考生:笔试准考证、《湖北省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自谋职业者除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可不带)、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如聘用合同书或用工单位相关证明)、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c)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原件。
(2)核实考生身份(是否选调生、2年以上往届生、应届生),审查身份证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3)核实考生年龄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年龄界定以全省招考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3月31日)为准,以市委统战部职位为例,该职位要求年龄30岁以下(须年满18周岁),考生必须在1978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核实考生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本省高校毕业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查询学历,外省高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a)要求全日制本科的,仅指通过高考考上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成人高考和自考都不算。成人高考的“全日制”叫做脱产,自考的“全日制”叫做助学班。两者都不符合资格;
(b)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毕业证书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c)第一学历,指受过的全日制的最高学历教育;
(d)要求有学士学位的,须出示学位证;
(e)高学历问题:高学历报考低学历的,须符合对应的专业要求。如某考生有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和经济专业硕士学历的,那么他既可报法律专业本科和经济专业本科的职位,但不能报要求法律专业硕士的职位。
(5)核实考生2年基层工作经验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9年8月以前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统招统分继续深造的研究生,并于2009年毕业的人员,既可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承认其工作经历(类似人员依此类推)。
在校学生未毕业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得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其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准。
(6)核实考生专业,对专业难以确定的,以组织人事部门解释为准。
(7)核实考生是否在限报之列:
(a)限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只能为应届生;
(b)注明08-09年毕业的,08年毕业生也可报考;
(c)选调生职位仅面对选调生,选调生也可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8)核实考生是否为不能报考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能报考公务员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资格复审结果处理:
(1)各招考单位将考生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网上学历证明、照片留存,复审完毕后交组织人事部门。
(2)资格复审合格的,在复审意见表上确认,并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期满后,通过复审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的具体通知将在咸宁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各招考部门要及时通知考生,准备面试相关事宜。
四、有关要求
1、在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中,各招考部门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考生也未主动与各招考部门联系,又未按时参加的,按弃权处理。
2、资格复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招考单位要提高认识,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审查,确保公务员招考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对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电话:0715-8126221
市人事局公务员科电话: 0715-8131170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 宁 市 人 事 局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