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总分加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7号)关于“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1)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时间到2010年9月30日)考核合格,报考县以上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的规定,经报考人员申请、有关部门层层审核、审批,现将符合加分政策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将按我省2010年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计算和正式公布笔试成绩。
公示的加分情况如有不实,请于6月1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路一号;邮编:410011;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731-82219372)。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六月九日
相关附件下载如下:
相关推荐:2010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