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面试人选有关政策解答
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面试调剂工作正紧张进行,现就考生有关问题集中进行解答。
1、如何理解“调剂分别在省直单位(含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和省交警总队)之间、市(州)与市(州)之间、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进行”?
答:省直单位之间调剂是指除省直垂管单位(工商、地税、质监)以外的其他省直单位之间调剂;市(州)与市(州)之间调剂是指原报考市(州)单位的考生,可在全省14个市(州)级单位中申请调剂;县(市、区)与县(市、区)之间调剂,是指原报考县(市、区,含乡镇、街道)级单位的考生,可在全省的县(市、区,含乡镇、街道)级单位内申请调剂。
2、“省垂直管理单位按属地原则的要求进行调剂”怎么理解?
答:省垂直管理单位是指省工商系统、省地税系统、省质监系统;属地原则是指按原报考职位所在地和所属行政级别来确认调剂资格范围;调剂申请表统一交到省直单位指定的地点(省人才中心二楼大厅,湘府路168号)。省地税系统由于在招考公告中明确分配到县以下一线工作,则原地税系统的考生在申请调剂时只能申报全省县(市、区,含乡镇、街道)级有关职位;原报考省工商系统、省质监系统市(州)级单位的,在全省市(州)级单位调剂,原报考县(市、区)级的,则在全省县(市、区,含乡镇、街道)级有关职位调剂。
3、怎样确认专业是否对口?
答:考生如果对专业是否对口存在疑问,可向拟申请调剂职位的招考单位进行咨询,联系方式可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专栏——招考工作安排及相关政策”查询。
4、如何申请职位调剂?
答:符合调剂条件并达到所申请调剂职位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省直单位从7月19日至23日每天8:30至17:00时;市(州)和县(市、区)从7月19日至24日18:00时止。),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调剂申请表,分别向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调剂(递交申请方式详见调剂公告)。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者取消调剂资格。已入围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已入围调剂职位面试名单的考生无须亦不能申请调剂。
5、享受的政策性加分在调剂时如何计算?
答: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三类加分人员无论原报考职位和拟调剂职位属于何种类别,均严格按照“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报考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的原则进行加分。原报考乡镇某职位时享受加7分的优惠政策,现申请调剂到县级某职位,则加分相应地改为加5分,反之亦然。
6、是否可以委托他人或传真的方式办理调剂事宜?
答: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调剂事宜,但必须出具所要求证件的复印件;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调剂录用资格;不接受以传真方式办理的调剂申请。
7、招考公告中部分职位为何既没有公布面试名单,也没有进行职位调剂?
答:这类职位是因为报名时未达到开考比例,有关招考单位在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了招考计划(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人事编制网——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专栏——招考职位信息”)。
8、考生申请调剂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要认真阅读调剂公告、政策解答及拟申请调剂职位的具体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来递交调剂申请,如有疑问,应及时与招考单位或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二是考生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调剂事宜,过期不候。
三是本次调剂仅限于参加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与省烟草专卖局系统等其他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