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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当地考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数量关系 魏华刚
言语理解 章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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