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衡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总分相同者,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后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分数线,现将《衡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环节入围名单》附后。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资格审查地点: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三楼人才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项目人员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工作经历需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
3、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相关事宜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以及调剂、面试等事项公告将于资格审查后及时在衡阳人事人才网、衡阳党建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请考生保持网上报考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的畅通,通讯方式如有改变,请主动及时告之市招考办。
市招考办电话:(0734)2896682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
衡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环节入围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