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郴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以核实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审查。考生应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具体职位和考生名单可登陆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12333.com)查询《2011年郴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第一批)》。调剂人员和递补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6月9日至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1、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办公区(郴州市苏仙北路26号)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5-2871358、2871247、2871336。
2、报考县市区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另外,公安系统限湖南生源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资格审查表一份(详见附件2);
5、其他与所报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行医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等;乡镇(街道)办事员职位须提供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文件;“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湖南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资格审查时要求的相关证明、服务证书或鉴定表等;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参加,如特殊情况确需代审的,需电话向审查机关联系,经同意后出具代审委托书;
2、请资格审查对象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缺少要求出具的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12333.com)上的公告。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3日
附件: